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4月12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召回车型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30日的部分国产5系,共计363台;
生产日期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10日的部分国产X5,共计199台;
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28日的部分国产X3,共计5台。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从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的部分进口X4,共计8台;
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23日的部分进口Z4,共计1台。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变速箱的集成电子传输控制单元外壳未按规格焊接,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外壳焊缝可能损坏,导致变速箱油渗入到集成电子传输控制单元中,造成变速箱系统故障。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车辆行驶中失去动力,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措施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变速箱机械电子控制模块(含集成电子传输控制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